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进行填报,申报的项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单位须为本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必赢国际官方入口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项目申请单位能为完成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
(二)申请人须为我省上述机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7年5月31日后出生),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31日后出生)。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参加不超过1项。
(三)立项资助项目,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项目申请单位和所在市须给予1:2及以上经费支持,其他项目须给予1:1及以上经费支持;立项无资助项目,申请单位须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企业申报项目立项后,所需研究经费由企业自筹。
(四)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规定,项目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涉及动物的研究须提供动物资格证明,申报项目科研标书重复率高于30%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所有项目均需上传可行性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研究条件证明。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项目还应提供纸质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一式20份)。
(六)如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缺少中医药理论指导或缺乏中医药研究内容;
2.申请人在研项目已有1项及以上;
3.申请人近2年有撤题或近1年有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