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科研安”建设要求,需收集更新完善:1、科研合作单位“来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2、校外科研人员(项目组成员)相关个人信息(身份证号、政治面貌、职称等级、学历,有填报说明);
请二级学院根据附件表格(办公群),收集本学院相关数据于7月29日前报科研管理部门。
联系人:人文社会科学处:韦菲虹,751060,科学技术处:何菲,751272.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预申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