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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3年04月27日 13:13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为更好发挥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在推进高水平社科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领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相关研究,进一步营造浓厚学术氛围,提高学术研究水平,促进学术繁荣发展,现就2024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2024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基础研究要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凸显研究的公共性、基础性和原创性;应用研究要聚焦全面开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围绕党的二十大和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打造重要窗口与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三个一号工程、推进社科强省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等主题主线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与难点问题,开展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实践价值的实证研究。

二、课题类型和申报要求

2024年度研究课题分委托课题、调研专项课题、学术研讨专项课题和年度课题等四种类型。

1.委托课题:本年度设一项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组织的发展指标研究专项委托课题,由浙江省社会学学会承担。

2.调研专项课题:动员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大兴调查研究,围绕我省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三个一号工程等中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考选题方向,见附件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对策要报),积极建言献策。成果要报(应标注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调研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通过《浙江社科要报》编发并获省领导批示的,拟立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其他渠道编发并获省领导批示、入编《浙江社科要报》但未获省领导批示的,拟立为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本专项课题在2023年底前组织1-2批验收立项。

3.学术研讨专项课题:对各业务主管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会员社团组织举办的年会、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拟设立学术研讨专项课题。专项课题推荐数由该活动征集的论文数量确定:论文数10-30篇的可推荐1项,31-60篇的推荐2项,61-100篇的推荐3项,101篇以上的推荐4项。本专项课题由各社会组织初评推荐(填报附件3),省社科联终评确定。推荐材料在1210日前报送,20241月前完成评审立项。

4.年度课题:面向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会员社团的会员申报,经组织评审,择优立项为资助课题或立项不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同年只能申报或承担一项本类课题,除以成果申报的课题外,凡已承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未完成者(截止2023620日未结题)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联各类社科项目被撤项、终止尚处于申报资格限制期内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已获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报本课题。 同年已立项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联科普课题(以成果申报的课题除外)的申报者也不重复立项。

年度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调研报告(成果要报),论文要求公开发表,著作要求出版,调研报告(成果要报)应获得市县主要领导及以上级别领导批示。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立项后两年内。

年度课题申报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3613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从浙江社科网(https://www.zjskw.gov.cn)首页中部社科服务中的社科课题进入浙江省社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登陆系统后(此前无账号的应先在省社科联大成集智系统完成个人注册)进入课题申报研究课题申报版块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课题活页(活页PDF文件请以申报课题名称命名)。申报人的具体操作请参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使用)》。各社会组织初审负责人请参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初审人使用)》,核实申报人身份,按要求完成初审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韦霏虹 88341060

个人注册(大成集智系统)技术支持:邹志鑫(0571-87057496

课题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王佳林(0571-872950368729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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