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学术组织:
2015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已经展开,现将基层学术组织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5年学科组织建设经费的预算经市财政审批下达后,将严格按照建设计划执行,并接受市财政的年度绩效考核,依据相关政策,剩余经费将由国库统一收回,并影响到下一年的经费下拨。
2.学科组织建设经费使用比例照绍学院发〔2014〕104号执行。
3.经费预算原则
(1)准确性: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特别是要认真调研采购设备的价格、性能,既要避免招标价格设置过高,造成经费不必要的收回;又要注意招标价格设置过低,造成流标,导致设备无法完成采购。
(2)合理性: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和复印机(大型)等属于绍兴市招标中心严格控制的项目,请各相关部门回避。普通办公设备采购的品牌和型号需在绍兴市招标中心的采购范围之中。
(3)严密性:设备采购的同时,要注意相关的配套设备和工作条件,如配套电源、温度控制、除干和除湿设备、专用场地和相关实验技术人员。
(4)民主性:各学科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学科规划的框架下,由学科内部集体讨论进行预算。尤其是固定资产经费(总经费的20%)、学院统筹经费(总经费的15%)和学术接待经费(不高于总经费的5%)由学院统筹使用并编制预算部分,学院应在学院范围内统一计划使用,统筹兼顾各学科组织的基本建设和学术交往需要。
4.请各学院根据《关于学科组织2013年业绩考核分的公示》编制预算(有异议的单位,按修订后额度预算),并于10月8日前将学科组织建设经费使用计划(附件一)、学科组织设备采购计划表(附件二)、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三)等3个材料纸质稿(须有相关领导签字)报送教研科,电子文稿发至邮箱liuxueh6588@126.com@usx.edu.cn。
教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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