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发展科学化水平,切实加强在优秀大学生和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突出、作用明显的党员队伍,为实现学校“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全校发展党员三年总量规划为2800名左右,年均发展900名左右(具体以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为准)。到2014年底本科生党员占学生比为8%左右并保持稳定趋势。重视研究生的党员发展工作。将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提高党员质量优化结构上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不低于3:1。一年级择优发展,二、三年级重点发展,毕业年级慎重发展,学生毕业前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发展,毕业年级工作重心由发展党员向预备党员的再教育转移。一、二、三、四年级(含五年制毕业班学生)的学生党员内部比例控制在3%、15%、36%、46%左右。在职教职工党员比例要在64%(2013年12月)的基础上有所提高,着重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双高”人员的发展党员工作,每年新发展的教职工党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双高”人员应占60%左右。
三、基本要求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要紧紧围绕学校“十二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创建绍兴大学的奋斗目标,始终把发展党员工作放到全校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着眼长远、科学调控。
深入分析当前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现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目标任务,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对我校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宏观指导,保证队伍适度规模,党员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党员队伍不断得到优化,确保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坚持标准、质量优先。
把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在政治上突出先进性,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注重在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发展党员,注重在优秀大学生和35岁以下青年教职工中发展党员,注重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
(五)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进一步探索党建工作进学科学术组织、进公寓(书院)、进社团、进实践实训团队,进一步完善、明确各分党校工作职能等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抓计划,强化发展党员工作宏观调控。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根据学校的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结合自身实际,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一步摸清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养对象、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分布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计划。制定计划要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数,按照“一年级早培养,二、三年级重发展,毕业班重教育”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要求每年的5月下旬、11月下旬两个时间节点前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实行编码管理。
(二)抓源头,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要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早发现、早启蒙,早教育、早培养,及时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青年大学生和青年骨干教师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把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切实做好新生、新教职工中积极争取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工作。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等在培养学生骨干、发现积极分子、选拔优秀学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抓好“推优”环节。认真做好参加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训组织等工作。
(三)抓质量,严格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
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先进性,着重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党员发展的科学化水平,严格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注重预备党员入党后的教育管理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扩大发展党员工作民主,积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在推荐、培养、考察、审批等环节及时公开有关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正确理解和掌握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遵守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探索制定发展党员标准和评价体系,坚决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积极探索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四)抓队伍,提高党务干部能力水平。
要从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拔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学历层次高,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教师、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坚持和完善组织员制度,从制度上给予保障,加快探索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业务熟练的专兼职组织员队伍。加大对基层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学校党委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加强指导,不断提升党务、思政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注重从政治上和生活上关心基层党务干部,为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创造条件。
(五)抓指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学校党委定期召开组织发展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发展青年学生党员工作;通过专题研究,了解学生党员队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总体情况和思想政治状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每年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党委组织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有关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全面推进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在大学生和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根据本规划的要求,专题研究本单位今后三年党员发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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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