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
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在学院和所在实习单位的双重领导下进行。
1.学院
在学院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教研科、各系部负责临床实习工作的实施。其具体职责为:
(1)按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毕业实习大纲;
(2)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前的动员教育,并做好实习学生到实习单位的组织工作。
(3)定期到实习单位检查、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反馈信息,由学院和实习医单位共同解决学生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4)定期召开临床实习工作会议,听取实习单位对临床带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交流工作经验。
2.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为附属、非直管附属、教学和实习医院,具备相应的实习条件和设备要求。实习单位接受学校委托,全面负责实习生在该院的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的顺利进行。在分管院长领导下,成立由科教科、护理部、医院总带教老师等组成的临床教学管理工作小组。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临床教学管理小组要经常强调临床护理教学的重要性,并主要负责临床带教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临床带教规章制度,落实各项临床带教任务;加强带教管理,检查带教计划的落实,定期进行教学考核评估和检查;管理实习学生的组织纪律,做好实习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不断提高其职业道德素养;建立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深入病区检查带教情况,开展实习生评教,实习结束时及时进行总结;管理各种临床带教档案。
3.实习科室
(1)实习生初入科室时,负责介绍本科室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规章制度、职责范围并分配工作。
(2)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做好具体安排,及时掌握实习生的思想学习动态,做好考勤工作。
(3)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专题讲座、教学查房、工休座谈会、病例讨论及小讲课等学术活动。
(4)检查实习大纲的完成情况,实习结束时每科组织出科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并结合学生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作出评语。
4.实习组
实习生以医院为单位组成实习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若干名,实习组长职责:
(1)负责管理本组同学,与所在医院、有关科室和指导老师联系。
(2)全面掌握本组同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每月1次向学院教研科、系部汇报。
(3)每半个月1次走访或召开组内实习同学座谈会,了解实习生活情况;每月1次向医院实习管理部门汇报和了解本组同学实习情况并有记录。
(4)负责检查、反馈本组同学的实习计划完成情况。
(5)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关心、帮助组内每一位同学。
(6)完成学院和护理系、教研科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7)开展安全防范的教育,如有差错隐患或差错时须及时向医院实习管理部门和学院教研科、班主任汇报。
(8)积极组织参加医院或科室组织的各种文娱活动。
(二)实习生职责
1.积极参加医院与科室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尊重带教老师和医院的工作人员,做到谦虚谨慎,勤学好问,刻苦钻研,理论联系实际,达到掌握教学大纲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目标。
2.实习生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努力完成实习大纲所规定的全部内容。严格遵守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遇到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防止差错,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积极参加医院各科室组织的小讲课及有关教学活动(包括夜班、夜休、休息)均应参加,不得请假。
3.爱护病员,做到关心、体贴、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地为病人服务。关心集体,团结互助,并与其他院校的进修实习人员友好相处,互尊互爱。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及用物,损坏器材、药品应按医院规定负责赔偿。
4.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主任、护士长及带教老师的管理。服从医院科室排班,参加节假日及夜班值班工作,不能擅自调班。每天提前半小时参加病房晨间护理,辅助科室实习提前15分钟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下班,不得随意离岗、脱岗或自行调换科室。
5.认真填写各科实习小结。出科时请带教老师评定,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未写个人小结者,科室不予评定。
(三)请假制度
1.病事假制度
(1)因病不能坚持实习者,须办理请假手续。病假一律在所在实习医院保健科开出。急诊者,须急诊室开出,三天内有效。
(2)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凭家长的来信或来电请假,经医院实习管理部门批准。一周以上须经学院批准。
(3)在实习期间凡连续请假一周以上者应在全部实习科目结束后补实习。
(4)单科实习缺勤达三分之一时,该科必须重修。
2.迟到和旷课的纪律处分
(1)旷课的原因类别
①凡未按规定办妥请假或续假手续而脱离实习岗位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上班或擅自调班,一律按旷课处理。
(2)迟到和旷课的处理办法
①迟到15分钟,书面检讨一次。
②迟到3次,补实习1天。
③旷课按《学生手册》的有关条例处理。
(四)缺陷、事故的处理
学生在实习中一旦发生缺陷、事故,不得隐瞒,要及时向带教老师、护士长或科主任汇报,以争取处理问题的时机,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学院教研科、学生科、各系部共同负责处理实习中发生的事故等。根据对病人的影响程度,对医院及带教老师的影响程度综合考虑,对学生作出书面检讨或在实习大组中进行口头检讨等处理决定。因工作马虎、敷衍而实际已造成责任事故的,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赔偿制度
1.实习中要爱护公共财物、防止被损,一旦损坏医疗器械,应实事求是,立即报告带教老师及总带教老师。
2.如不慎损坏医疗器械,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并要填写损坏公物报告单,上交医院带教老师和学院教研科。
3.不得将医院的纱布、棉球、酒精等物挪为私用。
4.不得拿医院的专用纸张当笔记本或信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