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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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及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3日 10:14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

    根据《关于做好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3〕4号)》(附件1)《关于做好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3〕3号)》(附件2)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

    1.通过部门推荐和个人申报,于4月15日前上报《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2.4月20日前学校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组织入选项目于5月10日前完成系统上报工作。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通过“课题管理系统”填写结题报告,于4月25日前完成填报工作。项目原则不允许延期结题,确有需要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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