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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9日 16:53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部处: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11号)”文件精神,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详见附件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中检系统现已开通,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详见附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日期: 2018 76 ,并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四、其他要求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未参加2017年度中检或中检未通过的,此次必须参加中检。

 

   2.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有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   联系电话:8834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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